喜 报
热烈祝贺我县在2023年度青海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评审中,有1项培育孵化课题和11项一般课题立项。
请各立项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研究工作。
1.各立项课题开题时间不能晚于3月31日。
2.培育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
3.课题负责人要积极组织并参与课题研究,有序推进课题研究各项工作。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为课题研究提供保障。
4.课题研究中期报告要在课题实施中期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至课题管理群。
5.课题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主持人及单位,研究成员也不得随意变更,如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在课题研究中期前上报《青海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批准后予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