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依法维护责任保险中第三者的求偿权

诚泰焦作中心支公司
创建于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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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3年2月1日,禹某驾驶机动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禹某和王某分别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由于禹某怠于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主动作为,在积极沟通和充分协商下达成调解协议,依照国家相关赔偿标准最终确定赔偿数额44万余元,保险公司及时履行协议将赔款支付至王某法定受益人银行账户内。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配套机制,积极主动与消费者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理赔服务,在案件沟通调解过程中,耐心倾听受害者家属诉求,积极维护受害者家属正当利益,受到客户和受害者家属的赞誉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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