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联合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督查工作

建宁生态环境
创建于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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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上午,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营带队前往溪口船厂下、县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濉溪镇器村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督查工作,县政府督查室、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水利局(河长办)、农业局、工信局、城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濉溪镇、溪口镇等单位分别参与。

      督查组一行重点查看了溪口船厂下污水收集处理、铙山科技40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园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国控断面周边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现场听取并深入了解相关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陈营检察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对标问题抓整改。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排查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有效措施,并制定好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二是要强化督查抓落实。生态领向督查工作专班要定期通报问题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乡镇履职尽责;三是要联合执法抓共管。要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汇聚合力、攻坚克难,不断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

拟稿:陈智煌

一审:谢瑶萍

二审:黄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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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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