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语言文字法规,促文明校园风尚——轮台县阳霞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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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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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深入贯彻和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推动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3月5日,轮台县阳霞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职工进行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习。

      会上,邹成书记介绍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强调了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之后,全体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对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唐长明校长结合具体的实例,倡导老师们在平时的交流中一律使用普通话,要有说普通话的意识。另外要求老师的板书及教案书写要规范,做一名合格的普通话规范字的使用者。

     张玉花副校长结合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班级文化建设和学校文化建设中出现的不规范用字进行了整改,并对规范用字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会上,教师们也积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认真做好笔记,力求将语言文字法的学习落实于心。

      通过本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习,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老师们对我国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与认识,切实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对规范语言文字的推广应该肩负的责任。

            轮台县阳霞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审稿:张玉花

               撰稿人:阿瓦古丽·库尔班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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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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