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

织金县绮陌街道第二幼儿园
创建于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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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

      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心、资助贫困幼儿,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推进科技兴国的具体表现。根据《织金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此向您介绍本资助政策。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及时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收集所需材料上交幼儿园进行审核。

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资助对象相对往年有变化,普惠性幼儿园(含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学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正常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困难幼儿,确保“13类”(即: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学生、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残疾学生)困难幼儿学生应助尽助。

      

困难认定请注意:本期低保对象不再是低保家庭学生,必须是学生本人享受低保才能享受学前资助。

资助标准

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学前教育保育和生活费资助标准,统一按800元/生·学年执行(400元/生·学期)。

资助申请资料


1.《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

2.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幼儿为“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学生、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残疾学生”。

4.幼儿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且须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即到银行激活社保卡)

资助程序

1.信息公开:幼儿园通过多种形式向幼儿及家长公开资助信息。

2.资助申请:家长向幼儿园提交资助申请,送交相关材料,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3.评审公示:学校成立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确定困难等级及资助对象。学校审核通过后确定的资助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4.汇总上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上报。

温馨提示

各位家长请认真阅读相关资助政策及相关申报条件,如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请及时联系班主任进行申报,并及时关注班级群,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同时,我们提醒您,目前,以发放各类奖、助学金为名义的电信诈骗较为猖獗,请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轻易泄露孩子和您的个人信息。不清楚的,请多向幼儿园或班主任咨询,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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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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