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成都金河支行——人民币知识商户宣传活动

Jensen
创建于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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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行政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现金收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成都金河支行针对人民币相关知识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商户上门走访宣传等方式,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金河支行组织宣传小队对于附近商户进行上门走访,为周边商户发放“支持现金支付”标识牌、普及反诈知识、人民币的注意事项、人民币的防伪特征等知识,使周边居民及商户及时了解金融安全的重要性,为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及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贡献力量。

在金融市场日益繁荣的今天,确保人民币现金流通畅通无阻,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成都金河支行将继续深入贯彻有关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政策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为打造和谐支付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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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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