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第一,隐私部位不能碰。每个人都有保护自己身体的权利。衣服背心、裤衩遮盖的部位不许别人看、不许别人触摸。
第二,结伴而行不落单。尽量和朋友、同学结伴而行,不独自走夜路或者进入偏僻场所,不去过街天桥隧道、娱乐场所周边等危险多发地带。
第三,小恩小惠不能要。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能贪图便宜接受他人的食物饮料或者财物,防止掉入坏人设下的圈套。
第四,不良信息不去看。要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去看淫秽的网站,平时也不要出入迪厅、酒吧、夜总会等场所,抵制不良信息。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进行呵护,是全社会的责任。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犯,是一个沉重又不能回避的话题,需引起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防性侵,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需要全社会重点关注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