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溪镇一周工作动态(2024.06.24—06.30)

古韵曹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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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调研

二、便民服务

三、安全环保

四、防汛抗洪

五、农业农村工作

六、社会治理

一、领导调研

6月25日,县委书记吴华到曹溪督导调研防汛、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吴华书记要求,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做实做细各项防御措施,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月24日,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方卫忠到我镇地质灾害点查看情况,党委书记陈明华陪同。

6月24日,县财政局股长叶加良、县经管站站长刘小玲验收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和现场察看2024年拟建设项目,镇人大主席钟志亮陪同。

6月24日晚,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万勇深入曹溪镇查看G353国道盘岭段道路滑坡隐患点及马山村东门外桥水位检测点,调度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和防汛工作,确保道路安全通畅,群众生活安全。党委书记陈明华带队陪同。

6月25日,县人大副主任江宪斌到我镇庙里村、毛源水库附近、西山林场查看灾情,党委书记陈明华陪同。

6月28日上午,农业农村局局长蒋文涛带队到我镇马山村、邵畈村、横桥村实地核查2024年产业直补申报情况。

6月28日,县政协副主席鲍红云带队视察弋阳腔古戏台,党委书记陈明华带队陪同。

二、便民服务

6月25日,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陈婷到便民服务中心坐班。

6月27日,镇人大副主席何章斌带队到便民服务中心坐班。

三、安全环保

6月24日,自然资源所所长宣存贵到邵畈、芳湖两村了解土地开发整改情况,并针对现在情况对耕种作物进行指导。

6月26日,党委副书记、镇长俞国槟第一时间一线调度353国道塌方险情,及时临时封锁两侧通车,经过现场处置,仅一个小时左右现已实现了国道通车,有力保障了国省道通行。

随后,司法所所长张文博、公路局副主任、项目部张总协同解决G353塌方路段后续问题

6月26日,司法所所长张文博到S205省道振邦石灰厂门口路段,查看大货车因避车而撞倒电线杆的事故,现场无人员受伤,交警及电力部门正在现场处理后续事宜。

6月27日,党委书记陈明华带队到内洪村查看水库安全,道路滑坡隐患点以及深山门口被冲毁的桥情况。

6月27日,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林雪兰,司法所所长张文博先后带领应急办联合消防站对马山村、邵畈村以及部分曹溪集镇烟花爆竹店开展消防安全突击检查。

6月28日,二级主任科员汪才福带领农业办下村排查畜禽养殖安全隐患,并对养殖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四、防汛抗洪

6月24日,党委书记陈明华带队到横桥村小店古石坝查看水坝情况。

同日,镇党委委员刘洋带队到曹溪村查看芦坝,牛屎坝水位情况。

6月24日,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邵云鹏到东港各灾害点查看情况,并和相关通信部们协调倒塌电线杆维修工作。

6月24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志忠到353国道巡查塌方道路安全情况。

同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志忠和镇干部到邵坂村查看红领桥防水堤坝安全和村里低洼等一些地方、防汛物资等,并要求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

6月24日,司法所所长张文博及镇交通站人员到G353国道巡护。

6月25日上午,党委书记陈明华带队到外洪村先后查看了下马水库、庙前山墉,详细了解水库运行及防汛情况,指示村级加强巡查,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同时注意做好山洪灾害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

6月25日,党委副书记、镇长俞国槟带队到353国道查看道路安全情况。

6月25日,镇纪委对镇直单位和村委会在岗在位情况和防汛工作进行督导。

6月25日,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邵云鹏带队到东港村地质灾害点查看情况,对涉及两户危险住房的村民做劝离工作,随后又到各涨水路段进行查看。

同日,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陈婷到马山查看汛情。

6月25日,镇党委委员刘洋、镇人大副主席何章斌到曹溪村排查集镇内涝情况,将雨污管道井盖开启排水。

同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广义带队察看灾情。

6月25日,司法所所长张文博带队到G353国道塌方路段安排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并及时督促项目部清理路面泥土。

同日,镇执法大队队长杨焜到郑家坞查看汛情。

6月25日晚,党委副书记、镇长俞国槟带队到芳湖进村路,横桥小店村坝面看望防汛驻点干部。

6月27日,镇党委委员刘洋与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陈飞到曹溪村洋泥坝查看汛情及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

五、农业农村工作

6月25日,二级主任科员汪才福带领农业农村办察看农田水利设施受毁没水稻受灾情况。

同日,二级主任科员汪才福带领曹溪村委会干部查看农田水利设施受毁没水稻受灾情况。

六、社会治理

6月24日,司法所所长张文博对未经审批私自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警告。

6月30日,司法所所长张文博到集镇各重点场所人口密集处张贴《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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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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