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期“安全知识课堂”开讲啦——安全投入

安全保障部
创建于03-09
阅读 712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之(一)安全投入



       一、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电力生产与供应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企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也都做了明确要求。

       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定义

    安全生产投入是一个广义范畴,指为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进行的资金投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定义为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依据与标准

    交通运输企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额,并逐月平均提取。具体如下:(一)普通货运业务1%;(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1.5%。

    企业同时开展两项及两项以上以营业收入为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依据的业务,能够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按各项业务计提标准分别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不能分别核算的,按营业收入占比最高业务对应的提取标准对各项合计营业收入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除集团总部按规定统筹使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承担集团安全生产责任的企业集团母公司(一级,以下简称集团总部),可以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取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交通运输企业,新建和投产不足一年的,当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据实列支,年末以当年营业收入为依据,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即先以不完整年度收入推算得出年度完整收入,再依据年度完整收入和计提标准计算得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当年末调整补提,同时下年度按照推算的当年完整收入计提。

       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二)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

    (三)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防灾监测预警设备及铁路周界入侵报警系统、铁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测设备支出; 

    (四)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

    (五)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

    (六)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七)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

    (九)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十)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备安全检测支出; 

    (十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承运人责任保险支出;

    (十二)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五、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负面清单,即不宜列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需要按原有费用渠道列支和管理的类别。

      六、对企业违规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做出相应的处罚或惩戒规定。

      七、企业如何保障安全投入到位。

    1、建立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2、确保资金足额投入。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将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亲自审批把关,确保资金投入,并做到专项使用。

    3、建立提取计划和使用台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要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专项核算,并建立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及使用台账,如实核算、记录提取和使用情况。

    4、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确保应保尽保,切实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作用。

筑牢安全底线 护航企业生产

阅读 712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