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居民朋友:
小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打造安全、整洁、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楼道堆物不仅影响居民的进出通行和小区的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楼道杂物、易燃物堆积,电动车违规充电等引起的火灾悲剧时有发生。为了您和邻里的安全,我们倡议:
一、争做乱堆乱放整治的倡导者
大力宣传乱堆乱放整治的目的意义,着力提升楼道内部环境水平;从自身做起,身体力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家人、引领亲友、带动他人,广泛传播文明意识、整洁理念和良好行为习惯。
二、争做楼道文明的践行者
不在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等物品。如:鞋柜、鞋子、自行车、电动车、玩具、垃圾等,不在房屋内、楼道内或“飞线”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不在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场所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保持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不堵塞、毁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电表箱、水表箱、通信管线等设施;不在电梯内嬉戏、打闹、蹦跳,文明乘用电梯,保持轿厢及地面清洁卫生。
三、争做楼道环境的观察员
每一位居民在积极营造整洁安全环境的同时,也要关注乱涂乱画、乱张贴、杂物乱堆乱放等不文明现象,及时劝阻制止,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局面。
良好的居住环境需要全体居民共同维护,在此呼吁广大居民朋友们共同参与,及时清理自家门口、楼道等公共场所内堆放的杂物,并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予以制止,营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9日
您知道吗?
楼道杂物大部分是易燃物品
极易引发火灾
因楼道堆物引发火灾造成伤亡的
堆放杂物者不但要赔偿经济损失
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对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行为,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