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第三幼儿园
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欣雨
创建于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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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牢记心间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孩子是社会和家庭的希望,他们的出行安全牵挂着所有人的心。让孩子们远离交通事故,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是幼儿园和家长共同的心愿!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幼儿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孩子“高高兴兴来园,平平安安回家”。金塔县第三幼儿园向各位家长提出以下建议,请家长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孩子筑起交通安全的长城,切实保障幼儿出行安全!

守制度,不拥挤,接送安全要重视

      1.幼儿入园、离园安全。请您在接送孩子时,服从保安、交警、门口交通劝导员(护学岗)的指引,自觉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车辆。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幼儿园门口和车位之外的区域,阻碍交通秩序通畅;严禁所有车辆从园门口前的区域横穿而过,危及孩子生命。

       2.拒绝违规驾乘三无车辆。幼儿及家长不可乘坐无牌三(四)轮车;家长不可使用无证无牌三(四)轮车接送孩子上下学;严禁用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拼装车等接送孩子;家长及幼儿不搭乘“三无”车辆、车况不良及超员、超速车辆。

       3.要经常检查驾驶车辆车况,尤其关注制动、刹车与轮胎情况,确保车辆本身安全。拒绝乘坐未取得许可手续的非客运车辆,不乘坐报废车、无牌车、故障车和超载车。

       4.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请戴好头盔(大人小孩,一人一盔),减速慢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5.家长须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接送幼儿时,请您“大手牵小手”,亲自把孩子送入园门口,离园时带好孩子,不要让孩子独自从停车场穿行,不要让孩子独自冲出幼儿园门口或穿过马路,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6.车辆驶入幼儿园路段请减速慢行,并将车辆停入停车场后,再让幼儿下车,避免在车辆未停稳时提前下车,或从有车辆来往的一侧下车,并提醒幼儿勿在停车场内的道路上跑动。

        7.接送安全。严禁“他人代接、轮流接送、搭伙接送、无卡接送”等违规行为。

遵法规,做表率,家园携手共教育

        作为一名优秀的幼儿家长,我们要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孩子,提升孩子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做到平安上学,平安回家。

       1.步行安全。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步行接送幼儿时切记做到“大手牵小手”从幼儿园门前的人行道通过。通过人行横道时,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绿灯行,红灯停, 黄灯亮了等一等”。在无人行横道与通行标识的区域,一定要先确认安全后再通过,不可出现迂回穿行、横穿猛跑、忽然加速或中途折返等行为。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追逐、奔跑、打闹,不在车辆盲区内玩耍。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右行走。

       2.乘车安全。乘坐小汽车要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乘坐公交车,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先下后上,不要故意推搡拥挤。要依次排队上下车,上车后应立即坐稳或扶好。车辆行驶过程中,不随意向车外乱扔杂物,不将头和胳膊伸出车外,不在车上嬉戏打闹。待所乘车辆到站停稳后,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确保安全后再下车。

      3.驾车安全。严禁酒后驾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自觉系好安全带。骑电动车,若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出行,牢记安全第一,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驾驶员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家长是幼儿入离园途中安全的法定监护人,希望家长能全力配合幼儿园,以身作则,戴好安全盔,系好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好幼儿遵守交通规则,让幼儿从小知安全、讲安全,知危险、会避险,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安全出行行为,家园携手筑牢安全防线,为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金塔县第三幼儿园

                        2024年3月11日

监制:刘万春

终审:许海东

审核:陶娟   付霞

编辑:陶娟

单位:金塔县第三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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