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第八中学3.8“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纪实——法律法规学习之旅

A南宫逸空
创建于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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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春风拂面的三月,我们迎来了第114个3.8国际妇女节,同时也开启了库尔勒市第八中学一年一度的“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此次活动旨在提高女职工的法律素养,增强她们的自我保护能力,让她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温暖。为此,学校精心组织了各类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让女职工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感受法律的魅力。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学习之旅我们首先带领女职工们走进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学习殿堂。这部规定是我国针对女职工特殊生理和劳动特点制定的,旨在保障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女职工们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她们纷纷表示,要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二、《民法典》婚姻篇的温馨解读接下来,我们为女职工们解读了《民法典》婚姻篇的温馨内容。这部法律作为婚姻家庭领域的基本法,为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女职工们在学习中感受到了法律对婚姻家庭的关爱与呵护,她们对婚姻中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增强了维护家庭和睦的信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坚实后盾作为一部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女职工们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在学习中,女职工们深刻认识到自己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各个领域的权益都得到了法律的明确保障。她们纷纷表示,要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让任何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得逞。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地方特色在学习了国家层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之后,我们又带领女职工们了解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地方特色。这部地方性法规结合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对妇女权益保障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女职工们在学习中感受到了自治区政府对妇女权益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也增强了她们在维护自身权益时的信心和底气。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基石,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是为了推动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在学习这部法律的过程中,女职工们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和义务。大家纷纷表示,要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工作,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坚强盾牌家庭暴力是一个令人痛心的社会问题,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则为受害者提供了坚强的盾牌。在学习的过程中,女职工们深刻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和不可容忍性,她们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同时,她们也表示要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的具体行动指南最后,我们为女职工们解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这部地方性法规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更加具体的措施和指导。女职工们在学习中明确了如何在自治区范围内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她们表示要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为构建安全、和谐的家庭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次“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学习之旅让女职工们收获满满。她们不仅增强了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也感受到了学校和社会的关爱与支持。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女职工们提供更加全面、深入的法律服务,让她们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同时,我们也期待女职工们能够积极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为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多的力量。

文字:刘 强

审核:梁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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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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