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为深入宣传《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推动《民法典》入校园;进一步让学生知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蕲春县第二实验中学狮子校区于三月七日开展了民法典宣讲活动。
宣讲现场,蕲春县人民检察院陈检察官从民法典引导人们例行节约、保护环境;未成年网络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的错误行为;未成年盲目攀比,陷入各种非法消费信贷等生活中常见事例对重点法律条款进行解读,讲解深入浅出,让在座学生听得懂、悟得透、收获多。
陈检察官结合《民法典》和大家共同学习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让学生认识到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隐私权,名誉权,个人信息等均受法律保护。大家要自觉养成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防止自己被侵害或有意无意的侵权违法。
且未成年人享有家庭权利,财产权利。父母有教育、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家庭成员的孩子们,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未成年要自觉养成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不要盲目攀比,更要防止陷入各种非法消费信贷的陷阱。
民法典是一部护身宝典,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
通过此次民法典宣讲活动,丰富了学生的法治知识,让学生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好民法典,学会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学校也将持续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升学生们学法、知法、用法和守法意识,让民法典成为未成年享受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
蕲春县第二实验中学狮子校区宣
二O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