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恺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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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城西义堂支行在行动

创建于03-07

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

一、自主选择权

金融消费者享有根据自己的经验、偏好与判断,自主选择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象或自主选择金融产品,并决定是否与其进行交易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的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

二、知情权

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

三、财产安全权

金融消费者享有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人身及合法财产获得相关安全保障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

四、受尊重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和使用金融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五、信息安全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使用金融服务时,享有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得到保障、不被泄露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六、公平交易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公正、平等交易的权利。

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七、受教育权

金融消费者有权接受关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特征、交易流程等金融消费知识的教育,以及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等知识的教育。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八、依法求偿权

金融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非因本人故意或过失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向金融机构提出请求赔偿的权利。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如何防范金融诈骗

义堂支行在行动

大堂经理利用厅堂内摆放的各类金融知识宣传折页,为客户讲解反洗钱和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金融知识,耐心细致解答客户疑问,帮助客户识别“非法陷阱”,提升客户防范技巧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还结合近年来典型案例,通俗易懂地向客户进行宣讲,将金融知识深入客户心中。

员工利用班后时间走进商户,在现场普及反洗钱、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非法金融广告等金融知识,揭漏网络诈骗套路,帮助广大群众提升识假防骗能力,叮嘱群众切莫贪图小利,谨防上当受骗,有效引导金融消费者树立正确观念,守住群众幸福生活。

义堂支行将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将金融知识普及工作做深细做实,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积极贡献。我们将组织更多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金融素养,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每一位客户都能享受到专业、高效的金融服务!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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