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科学院支行进行了此次的“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网点宣传主阵地作用,我们在网点宣传栏处摆放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宣传折页,向每一位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讲解人民币知识,告知客户在人民币现金使用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并提醒客户在遇到、发现拒收现金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时,应坚决抵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以网点为中心,我行员工深入社区对周边小微商户进行了宣传。宣传重点在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行还摸排了周边商户和居民对现金服务的需求,根据商户需求适当增加零钞备付,做到每个客户“有零找,有钱换”。
此次宣传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到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尽管在扫码支付、银联闪付等多种结算方式共存的当下,人民币的支付属性也必须得到尊重,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拒收现金。今后,省科学院支行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充分尊重公众的支付结算习惯,自觉维护人民币国家法定货币地位,共同营造良好的人民币现金流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