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雷锋好榜样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所在部队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1963年3月5日,毛主席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在《人民日报》发表。此后,3月5日成为“学雷锋”纪念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雷锋身上所具有的信念的能量、大爱的胸怀、忘我的精神、进取的锐气,正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最好写照,是我们“民族的脊梁”。61年来,雷锋的事迹在祖国大地到处传颂,学雷锋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实践充分证明,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雷锋精神是一面永不褪色的旗帜,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聚焦推进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校园中营造“人人学雷锋,时时有雷锋”的良好氛围,在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一年级四班通过绘画开展“学雷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雷锋是时代的楷模,雷锋精神是永恒的。”在三月的阳光下,让我们一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高举鲜红的旗帜,立下伟大的革命志愿,用实际行动诠释向上向善的美德力量,续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争做最美追“锋”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