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为响应人民银行政策宣传,推动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开展,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维护人民币现金流通秩序,维护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公众现金服务体验,交通银行昌邑支行通过厅堂宣传、口头宣讲并发放折页、走进社区等形式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整治拒收人民币的宣传小分队通过发放折页和口头宣讲的方式向超市工作人员和附近餐馆老板及来往客户介绍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等知识,呼吁群众积极举报投诉拒收现金行为。
因为平日生活中,非现金的支付工具较多,这也给很多老年人的生活带来困扰。老年人接受新时代的支付工具能力有限,还是比较喜欢使用现金,在网点也经常听到老年客户会反应,现在现金使用起来较难。如今社会已大力倡导老年友好型社会,帮助老人跨越数字鸿沟,由我行宣传人员介绍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是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抵制拒收现金的行为。让商店和菜店等老人多去的地方的老板明白消费者有权选择支付方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我们也本着这一理念对老年群体进行了宣传,告知他们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如果遇到拒收行为不需要妥协,只需告诉他们你们的行为是违法的,如对方仍拒收人民币,可保留相关证据,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商家进一步了解在对多元化支付方式的选择和应用需在公平、自愿基础上达成,拒收或排斥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净化了人民币的流通环境。
交通银行昌邑支行将持续开展整治拒收现金宣传活动,加强人民币知识宣传力度,切实保障公众使用现金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良好安全的现金流通环境贡献一份微薄之力。
1.拒收人民币现金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答: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因此,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2.拒收人民币现金有什么后果?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违者或将面临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什么要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
答:公平交易的核心原则是保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尤其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是保障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弱势群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