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复省办“征求意见稿”;
二.印发县(区)《关于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调研的通知》文件;
三.将检查发现的一处消防隐患书面移交至市消防主管部门;
四.完成人防工程验收1次;
五.出具人防工程质监报告1次;
六.完成建设项目集中征求军事机关意见;
七.确定火车站地下人防工程通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单位。
一.回复省办“征求意见稿”;
二.印发县(区)《关于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调研的通知》文件;
三.将检查发现的一处消防隐患书面移交至市消防主管部门;
四.完成人防工程验收1次;
五.出具人防工程质监报告1次;
六.完成建设项目集中征求军事机关意见;
七.确定火车站地下人防工程通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