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解放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临河区内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开通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铁路医保等多个报销渠道(巴彦淖尔市内各旗县区都可使用),门诊、住院就诊起付线低、报销比例高,诊察费可全部报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价)。
1.我中心被定为“两病”、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定点医院, 门诊“两病”报销实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0%。高血压每人每年度最高报销300元,糖尿病每人每年度最高报销600元,“两病”并发的门诊用药年度最高报销600元。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病种限额及支付比例。实行差别化报销,在政策范围内用药,设定年度报销限额,不设起付线。肺动脉高压100000元;肝、肾、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0000 元,支付比例75%;高血压III 期限额1000元,支付比例 55%;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慢性低钠血症和缓减期多发性硬化症支付限额15000元,支付比例50%;大骨节病支付限额1500元,支付比例50%;血友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纳入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布病(治疗期) 限额1000元;恶性肿瘤限额3500元;血管搭桥、支架术 后、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后均补贴18个月,年度限额2500 元;其它病种年度限额均为1500元;支付比例均为60%。 经鉴定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人员在高限额基础上增加300 元。门诊药量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30天,特殊情况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带药量可适当延长。
2.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目录内费用起付线50元, 按50%报销;使用蒙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15%,年度封顶 200元/人。住院治疗报销起付线成年人 200元,未成年人 100元。 报销比例为90%。
参保人同一年度内在自治区内定点医院第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线降低100元;起付线年内累计达到 5000元的,当年住院不再设起付线。
3.在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为65%,每人每年度最高报销4000元。
4.退休职工门诊统筹报销起付标准50元,报销比例为70%,每人每年度最高报销5000元。
5.我中心作为临河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层分院,开通远程心电图会诊、远程影像会诊,远程 5GB超会诊; 在我中心就诊即可享受三级医院(临河区人民医院)专家的诊疗服务; CT、核磁等检查项目在我中心开单,到临河区人民医院检查,皆可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6. 另外,我中心中医馆邀请数位临河区知名专家轮流坐诊,为广大居民提供最优质的中医药诊疗服务。
就诊地址
总院:解放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分院:解放办中医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