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磴口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优化,提升全县医疗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根据自治区医保局统一部署安排,新增核定PET/MR局部显像等8个医疗服务项目,补充或调整宫腔占位性病变治疗等9项医疗服务项目。
此次新增和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自2024年3月15日起执行,原2021版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系统中相应项目收费同时终止。
下一步,磴口县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遵守医药价格公示和医药费用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擅自增加医疗服务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