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分行多措并举提升内控评价工作水平

湖南内控
编辑于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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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好总省行党委关于坚持合规为本、稳健经营、走更为安全、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的新三年规划任务,全面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助力全行经营高质量发展。湖南分行制定全面提升内控评价工作水平五项举措。

一、聚焦问题症结,做实问题整改   

(一)内控合规部作为内控评价总牵头部门,对全流程做好整改跟踪。一是做细内控评价发现问题的归类分析。二是落实内控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三是履行好再监督工作职能。四是总结经验教训,做到触类旁通。五是刀刃向内,做好本部门、本条线发现问题的整改。

(二)专业部门牵头做好条线整改。结合“天网工程”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对于因主观因素造成的问题、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分类施策、持续跟踪。并对发现的典型案例从严问责,警示全行。

(三)机构层面,统筹做好全面整改。各二级分行建立一把手挂帅、协管内控工作行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主动作为的整改工作机制,做好三方面整改工作:一是梳理本机构需重点整改问题。二是按月评价整改效果,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和支行负责人进行定期约谈直至追责问责。三是强化基层网点员工合规意识的培养。认真组织基层网点对照总行“飞行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做实同类问题的自查和整改。

        二、实行分类施治,突出过程管理

        以2023年度内控评价结果为基础,评价发现问题为调整项,对14家二级分行内控评价工作进行分类管理,确定提升行5家,关注行6家,治理行3家,由省分行协管内控工作的行领导挂帅统筹,内控合规部负责人包干督导,不同强度、不同频次开展监测、检查、跟踪和帮扶。年度内,省分行可根据指标评价情况动态调整机构分类档次,原则上只向下调整。

        三、提高治理精度,压实指标责任

       (一)模型监测评价方面。一是对重点部室“红色”指标按月督导。二是对连续半年、1年、1-3年仍未有改进的“红色”指标进行分类施策。三是对于上年度“绿色”、“黄色”指标要按照评价标准保持指标值稳定,原则上不允许劣变。

       (二)非现场专家评价方面。重点聚焦上一年度非现场专家评价问题较突出的指标,按月集中开展非现场专家评价,评价结果直接运用到各行KPI考核中。

       (三)现场评价方面。一是建立内控评价人才库。二是调整现场评价频次为一年一次全覆盖,由省分行牵头主导评价。三是从严追究现场评价结果失真的责任。

       (四)检查结果运用方面。加大各类内外部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在基层行内控评价中的运用力度。

        四、强化考核激励,从严追责问责

       (一)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一是进一步强化内控评价结果在省分行部室绩效考核的运用。二是调整二级分行季度监测评价结果的计算方式为“当期*100%”。三是按月开展非现场专家评价,结果运用到当季二级分行KPI考核中。四是省分行与各二级分行协管内控工作的行领导签订绩效合约,进一步压实协管行领导的管理责任。

       (二)健全责任追究。一是对内控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按其性质和严重程度要在整改有效时间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二是对整改组织不力,辖内问题多发频发的机构或部门,从严追究机构或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三是对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宽、松、软,应问责不问责的,对责任追究部门进行问责。

        五、提高数字化工具在内控评价管理中的应用水平加强数字化工具创新和内控评价工作的协调配合。

        一是持续推进“湖南分行智能内控天眼系统项目”的深化应用,进一步发挥数字化智能工具在问题整改和风险防控中的辅助作用。二是省行内控合规部选派骨干员工,积极参加总行2024年度“智监测-精检查”项目,进一步通过创新工具应用和人才培育,夯实内控合规“智能控”的应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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