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工作精神及省市有关部署,有序推进我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市教基字[2022]73号),我校每学期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课后服务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老师不会以任何形式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学生家长如有需求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
2.科学合理原则。课后服务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不变相成为集体教学、补课或上新课。
3.安全第一原则。学校会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保障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4.公平公开原则。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服务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课后服务工作内容
1.服务对象
凡是家长有需求的学生都纳入课后托管服务。
2.服务主体
教师。
3.服务时间
从2024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每周一至周四学习日放学后(16:25-17:25)(17:25-18 :25)。
周五放学后(15:25-16:25)(16:25-17:25)
4.服务场所
学校内教室、操场和功能室。
5.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包括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注意事项
1、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和服务老师请假,在课后服务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2、请家长填好回执并交回班主任。家长应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学校课后服务的有关规定,不擅自外出,不脱离学校管理的范围。学生拒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或者擅自离校发生意外而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后服务的,家长原则上须在当天上午12点前向班主任请假,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以免造成家长未及时向学校请假导致双方衔接出现差错,造成的安全责任由家长承担。
4.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职责,家长亦有义务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第一的意识。在课后服务期间,严禁孩子自带食品、危险物品、饰物等,以免引发安全事故,请家长督促落实。下午课后服务结束后,管理教师将组织学生离校,学校不再对学生履行监管职责,学生的安全等监护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马圩镇中学
20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