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使用现金的权益,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按照人民银行要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绥中县支行积极贯彻中国人民银行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近年来,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积极且深远的影响。目前市场上基本形成了现金、银行卡、互联网和移动支付并存的多样化支付工具体系,但是由于不同消费者之间的差异,现金支付仍然是最基础、最广泛的支付工具之一。然而,伴随着非现金支付方式的推广和普及,个别单位和商户出现的拒收现金情况,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所以,我们要坚决整治拒收现金行为,才能保护每一位消费者的支付自由。
我行通过厅堂宣传栏,线上以及周边商户、网格区内政府、学校等场所进行摸排、宣传。
一、为什么要整治拒收现金行为?1、有利于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人民币现金是法定货币,体现国家信用,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公众对现金支付方式高度信任,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是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2、有利于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目前已经形成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并存的多样化支付工具体系,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优势,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市场主体的支付需求,应该和谐发展。3、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平交易的核心原则是保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我们要维护全体消费者特别是那些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群体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
⼈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是国家信⽤的体现,爱护⼈民币,维护⼈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