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员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或补充到消防救援队伍中从事灭火救援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工作单位为威海市环翠区青岛路消防救援站。
1、灭火救援岗位:主要从事执勤训练、灭火救援、社会救助、消防宣传和防火巡查等工作;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主要从事承担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任务的执勤消防车驾驶、操作及维护保养工作;
3、通信员岗位:主要从事日常接处警和执勤战斗过程摄(录)像及影像资料的传输、收集、归档工作。
招聘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按照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政治审核、体格检查、签订合同、入职培训、合格录用等程序择优录用。
政府专职消防员须参加为期3个月(试用期)的入职培训。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实战实训两个阶段,集中培训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建培训大队统一组织实施,时间约1个月;实战实训由各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集中培训或到岗培训,时间约2个月。
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结业考核结束后,实施计划分配。结业考核合格的,正式入职,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结业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淘汰。
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统一分配,招收对象须服从分配安排。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5.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有能够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体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6.限男性。年龄18-30周岁。消防车驾驶员、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及具有潜水员、执业医师等资格的均可放宽至35周岁。
7.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低于、不超过标准体重20%。
8.消防车驾驶员招聘对象需持有B2及以上汽车驾驶证,且两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或不承担主要责任,驾龄两年及以上者优先。
9.复员退伍军人、消防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潜水员及执业医师;持有游泳救生员证、船员证或游泳教练资格等国家相关水域救生证件;具有搜救犬训导、会计、信息通信、汽车修理及新媒体编辑等其他专业特长;持有国家二级体育运动员以上证书和奖章,或有专业运动训练组训经验人员;烈士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不予招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面颈部纹身,着短袖训练服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在禁考期内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5.有吸毒史、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不符合体检标准或患有不宜从事消防工作的疾病。
8.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如有故意隐瞒或虚构以上情形者,视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随时可以要求退出招聘或辞退。
考试内容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考核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主要考察招收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招收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心理测试: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组织复测。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等能力。
政治审查: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重点审查招收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体格检查: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应当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体能考核标准
管理待遇
(一)工资保障
工资待遇和日常经费由政府全额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定级工资约为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并随工作年限和等级晋升递增,担任管理岗位、驾驶员、通信员等专业人才待遇从优。入职后免费提供食宿、体检和专业技术培训待遇,按季节特点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表现优异者可推荐学车、入党及入选管理岗位等。
(二)保险及公积金
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轮休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每月安排不少于8天轮休假,另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育儿假。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聘,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政治审查合格后,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岗前培训,通过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统一分配至青岛路消防救援站工作。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6日,报名仅限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
0631-5337119、穆队长 15588330521
报名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中学历以户口本登记的学历信息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3)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防人员查询结果(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打印);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军人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1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
(6)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证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收对象提交的上述现场审核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7)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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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威海市环翠区青岛中路68号(青岛路消防救援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