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标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师生、家长是文明交通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为切实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我们向您发出如下告知:
1.斑马线上要礼让,红绿灯前不抢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驶机动车系好安全带,不接打电话,行车时让出应急通道,停车时让出消防通道。
2.驾乘电动车,骑乘人员均需配戴好安全头盔,电动车不得有加装雨蓬、逆向行驶、闯红灯、饮酒后驾驶车辆、违法载人等。
3.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通过斑马线要快速通行;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与非机动车争道,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4.接送子女上下学要服从交警及学校值班老师的指挥和管理,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不逆向行车、停车,不阻塞校门、马路。不将机动车交与无驾驶证的学生子女驾驶。
5.不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的残疾车、报废车、拼装车、超员车等带有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接送孩子上下学。
6.自觉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驾车、文明停车;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劝导活动,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做交通文明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7.12周岁以下的学生不得骑行自行车上路,16周岁以下的学生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
修文县龙场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