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进一步明确人防工程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要求

工程科
创建于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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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发生火灾,经初步分析,火灾为事发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引发。抚州市国动办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人防工程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要求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在人防工程内停放、充电的标准和要求,要求各县区结合正在开展的人防工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人防工程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清理行为,及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确保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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