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除了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尤其是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近几年,线上扫码支付改变了很大一部分人的收付款习惯,但现金支付仍不可或缺,一方面我们会遇到手机没电、收款机具破损等情况;另一方面就是无论在哪个场合我们都会遇到不会使用电子支付的老年群体,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现金对于人们的生活来说,还是很重要的。通过网络、新闻以及身边朋友的真实经历,我们不难见到在景区、餐饮、零售等场所消费时,会遇到被拒收现金现象。
维护人民币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此次的宣传活动,扩大了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行动的影响范围,增强了收费单位和个人的守法意识,也稳固广大人民群众使用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的合法选择权。
取得良好宣传效果的同时,我们也很好的践行了这份社会责任,提升了社会形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河东支行将继续加强人民币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为净化流通领域人民币环境做出进一步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