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为辖区获评唐山市“药品安全法治示范药房”的药品零售单位:唐山惠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芦台经济开发区希望广场店举行授牌仪式。
为进一步丰富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强化药品零售企业守法经营意识,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法治氛围,市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安全法治示范药房”创建工作,在药店设立宣传角,选聘店长或驻店执业药师为药品安全法治宣传员,围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讲及用药安全科普咨询服务,为社会公众开展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芦台分局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推荐辖区内硬件设施好、人员素质高、经营规模大、质量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零售药店参与选评,最终唐山惠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芦台经济开发区希望广场店成功通过验收。
下一步,芦台分局将继续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守法经营,扎实做好普法宣法各项工作,按照相关标准持续推进药品安全法治药房建设工作,通过开设药品安全“法治图书角”、放置分发药品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法治宣传员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讲解各种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知晓度,共同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