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为切实开展靓盾2号专项检查行动,在三八妇女节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化妆品靓盾2号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店106家,督促整改2家,执法人员针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本次检查以市内的商场、超市、展销会、集中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四场”)化妆品经营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关注以下情形:一是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二是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管理档案是否建立;三是化妆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四是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条件以及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是否进行检查;五是发现违规行为的,是否及时制止并报告。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强化宣传引导工作,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确保经营、使用的化妆品质量合格、在有效使用期限内,进一步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的市场氛围。
下一步,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开展靓盾2号专项行动,持续规范化妆品店经营使用秩序,保证消费者的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