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司法局文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

一一
创建于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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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4日,当事人郭某某来所报案称2024年3月1日受谭某某雇主从广西帮其运输两车红砖到海南陵水县文罗镇共计68吨,每吨以人民币120元共计运输费用81600元。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希望司法所帮忙协调。

      接到报案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谭某某,经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多次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谭某某同意3月9日之前付清郭某某全部运输款81600元并签下协议郭某某当场表示同意。

     此次调解,文罗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充分发挥司法人民调解,不仅帮助每位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而且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辖区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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