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归启新程,奋楫正当时。为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2024年3月4日,银川市金凤区第十五小学召开师德师风培训会暨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会议。
本次专题会议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徐红梅主持,德育副校长崔海泉领学。崔校长先带领教师们明确了教育惩戒的概念,并重点解读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的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崔校长在讲解过程中,结合真实案例让教师们明确认识到出现哪些情形时,可以予以制止并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同时学习在课堂教学中及日常管理中,对违纪违规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可以实施哪些教育惩戒。强调在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中教师要重视家校沟通与合作,在实施教育惩戒中,要明确哪些行为是坚决杜绝的。
之后,徐红梅校长对本次学习进行了总结,明确了教育的目标始终是立德树人,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确要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时,要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惩而有度,让学生懂敬畏、明对错。
全体教师们边听,边从教育惩戒的内涵、目的、适用行为及教育惩戒的不当行为等方面做好学习记录。
惩戒有度,教育有方,教师选择惩戒措施,应遵循育人原则,以可接受的方式将惩戒目的触及学生心灵,防止滥用惩戒损害学生身心健康,要依法教育、管理好学生,助力学生成长、成才,让惩戒有尺度,教育有温度。
通过本次培训学习,老师们对教育惩戒有了更深刻地认识,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也会更好的把握教育惩戒的分寸,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更好地教育管理学生,既要遵循教育规律、规则,又要灵活运用,注重方式与方法。我们坚信,在家长的理解与配合下,家校合力宽严相济、共同引导、长期督促,孩子们必定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偏不倚,健康向前。
校训:崇德力学|和谐发展
校风:知行合一|至善至美
教风:至诚至善|和谐育人
学风:善思善言|善学乐学
签发:徐红梅
审核:张春燕
制作:马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