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24年1月9日,韩某报案称自己倒车时不慎撞对方车,本车后部受损,对方车左前灯受损。保险公司查勘员经过现场勘察,发现标的车右后方受损轻微,对方车大灯及左前机盖却受损严重。
此时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已对事故真实性产生怀疑,通过对报案人讲述伪造现场的严重性和诈保骗保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报案人承认本次事故系虚构,对方车损失是前期造成的,故保险公司依法对此次事故拒赔。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案中,韩某伪造现场,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案例启示
保险诈骗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二、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