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国家已建立起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与我校相关的学生资助政策告知您,有关具体情况您还可以向学校或区教育局详细了解。
一、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优先资助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家庭子女;符合入园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二、资助标准
原则上每生每年800元。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原则上不发放给儿童家长。
三、申请方式
每年9月开园时,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帮扶手册、低保证、残疾证或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
四:致家长一封信发放及班级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