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于都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于都县银坑镇梅屋小学本学期继续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施原则
课后服务必须遵循三大原则:一是必须遵从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二是坚持公益惠民,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三是坚持科学合理,应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科学、合理地确定服务内容,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二、组织领导成立延时服务领导小组
组 长:陈根发
执行组长:谭晓辉
副组长:丁刘军
成员:朱丽萍、刘雅娟、凌玉洋、冯明燕
三、具体安排
(一)课后服务活动对象
服务对象为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
优先辅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学习交流,同时安排阅读、体、艺、科普、拓展训练等社团活动。
(三)课后服务模式:
每周安排5节作业辅导,阅读、体育、艺术、书法等5节活动课。
(四)时间安排
周一至周五每天两节(夏季:16:00—17:30;冬季:15:20—16:50),如有变化,以学校通知为准。如果家长有其他服务需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尽最大努力给予满足。
(五)课后服务班额
小学一至五年级不得超过45人,六年级不得超过55人。
(六)课后服务教师
课后服务教师为本校老师。
(七)课后服务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