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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厅晨会云课堂】

📆3月7日 农历正月廿七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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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分享人:靖宇办税服务厅韩闯

🚊政策直达🚊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

为继续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现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三、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房产、土地,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不属于本公告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租赁协议、房产土地用途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1.问:个体工商户可以在汇算清缴时享受个税减半优惠政策吗?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2.问: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确定所属期?

答: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哪个年度发放就属于哪个年度。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如某单位要发放2023年的年终奖,如果2023年年底发放则属于2023年度的收入;如果2024年1月发放则属于2024年度的收入。

全省税务工作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把握今年的总体形势,务必要胸怀“国之大者”、眼明“税之要事”,肩扛“我之有为”,在落实新部署新要求、实现新发展新跨越中坚定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基层基础、注重加压激励,在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中更好地担当作为、勇开新局。

 会议要求,2024年全省税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对税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走好政治机关建设“第一方阵”,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聚财生财与优服务强监管并重,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智慧税务建设,坚持常态长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中贡献更大吉林税务力量。

💐微语润心💐

昨日种种,皆成今我,切莫思量,更莫哀,从今往后,怎么收获,怎么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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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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