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内容:(一)行业纪律“八不准”;(二)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三)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的义务
(一)行业纪律“八不准”
1、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2、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3、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亲友的“红包” 、物品和宴请。
4、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5、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 , 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7、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 ,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8、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二)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
尊重病人 奉献爱心 钻研医术 诊治精心 提高技能 护理细心 救死扶伤 尽责尽心
(三)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稳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