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第一实验小学交通安全及自救避险小提示

创建于03-02
阅读 3173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2024新的学期已经开始,为保证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在这里,我们向各位教师、学生和家长朋友们发出交通安全提示,希望您能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做好自我保护,确保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广大家长朋友们,这些交通安全知识要认认真真讲给孩子们听:

1.“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开学季来临,家长接送学生出行的情况增多,骑电动车、摩托车出行的学生及家长请注意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出行的学生及家长注意系好安全带;部分学生会选择乘坐校车上学,建议同学们在车辆行进过程中,系好安全带的同时坐稳扶好,不嬉戏打闹,以免发生危险。

2.文明停车,即停即走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听从现场交警指挥,即停即走,有序接送。学校周边道路禁止长时间停车,确有停车需求,可就近选择停车场停车,请勿违停。

3.耐心叮嘱,安全出行

请家长督促孩子最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取得驾驶资格切勿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等;叮嘱孩子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车窗外;下车时注意观察左右来车。

4.红灯停,绿灯行,各行其道安全在

走路要集中注意力,横过街道时要走人行横道,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不在汽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要翻越隔离护栏。

5.安全骑行,谨遵交规

根据规定,年满12周岁的儿童才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才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时速必须控制在20km/h以内,且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6.识盲区,知危险,远离隐患保安全

机动车的前后左右都存在一定的视线盲区,极易造成危险。家长应告诉孩子切勿在车后方或者停车场内停留、玩耍,特别是汽车尾灯亮起时,要迅速远离;而在汽车前方通过时,低年级学生要将手高举,提高司机看到自己的几率,进而避免司机视觉盲区引发的交通事故。

7.违法车,切勿坐,超员乘坐更不行

切勿让孩子乘坐无牌车、报废车和“黑校车”外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千万不要让孩子乘坐超员车,车辆一旦超员行驶,不仅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大大降低车辆稳定性和制动性,且没有安全带的保护,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

除此之外,要加强自我保护。在行车或行走中,要时刻保持警觉,提高安全意识,保持冷静。遇到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时,要立即报警或求助,并做好自我保护措施。

编辑:刘文昕

审核:姜晓飞

阅读 3173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