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1时16分,花园路5号院2号楼1单元4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火灾原因为烟头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起火区域存有大量纸壳、纸箱以及打火机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扩大。现场调查发现,该居民楼梯间内各层都有不同程度的可燃杂物,如纸箱、柜子等。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心存侥幸!请不要在楼道、屋内及阳台存放易燃可燃物品,日常做到“三清三关”,园区楼道、电梯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不随意乱扔烟头;禁止电动车、电瓶在室内及楼道等密闭空间充电和存放;保持“生命通道”畅通。
做好“三清三关”
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
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
若发现有大量烟气蔓延
切勿盲目逃生
及时 ,紧闭房门 堵住缝隙
同时 ,拨打“119”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