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伴我同行——常庄镇大杨庄小学(幼儿园)森林防火、防溺水安全教育纪实

大杨庄小学
创建于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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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和防溺水安全意识,我校进行了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和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班开展“森林防火”为主题的安全教育课,通过观看森林防火知识视频、图片、动画、案例等形式详细讲解森林火灾的危害、引发森林火灾的原因以及发现森林起火如何报警等知识,使学生对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以及预防常识有了更直观深入的了解。教育学生要树立良好的森林防火理念,并成为森林防火小宣传员,从而推动森林防火法律知识,使森林防火意识走进家庭,走向社会,进一步推进了学校的安全工作。

      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三、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四、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五、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七、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防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参加扑火抢险。

      森林是我们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让我们防范于未“燃”,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意识,远离火灾威胁,共享安心舒适的美好生活。

      防溺水“六不”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认识防溺水的标志,不要在放有防溺水标志的地方游泳!

      溺水时的自救方法

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2.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解除抽筋。

5.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得贸然下水救人,要采取大声呼救或者报警(110)等措施。

      安全无小事,防范于未然,安全教育工作一直是我校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常抓不懈,今后我校还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持续推进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创建平安、文明校园,一起为孩子们的平安、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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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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