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下足“四个”功夫 推进社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沂源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创建于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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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社保经办工作“合规教育”,通过“社银直联”“直银直联”保障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立足人社职能,下足“四个功夫”,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推进我县社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在制度建设上下实功夫,打造“高质量社保”

     一是印发《沂源县社保经办工作“合规教育”实施方案》,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进一步增强全县社保经办工作人员及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规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社保经办风险防控能力。

    二是组织集中收看省市开展的“社保大讲堂”专题讲座活动,强化工作人员合规意识,提高合规能力,增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三是组织学习省社保中心印发的《违规领取社保基金追缴课题研究报告》《违规领取社保基金追缴案例选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认真剖析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强化震慑,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岗位风险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时限,教育社保工作人员敬畏纪律规矩,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二、在风险防控上下硬功夫,打造“安全社保”

    一是紧跟改革步调,2021年1月起逐步使用全省统一的社保基金管理平台,采取分险种、多账套、统一数据库模式进行财务集中管理,建立集中式财务资源数据库,实现了企业养老、机关养老、居民养老、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多险种的业务财务一体化账务处理,确保记账凭证与业务批次数据对应、记账口径一致、数据准确、规范管理。

    二是全面取消人工报盘,依托“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基金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积极联系博软公司、各支出户银行开通社银直联对接事宜,第一时间做好“签订协议、证书授权、U盾激活、模拟运行”等准备工作,确保经办机构与银行有社银接口系统支撑,实现数据不落地,资金不落地。截至目前,各项保险待遇已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分别实现了“社(直)银直联”发放,每月为21.9万人次发放1.4亿养老金,形成了“数在网上走,钱在银行流”的新模式,保障基金发放安全规范。

    三是严格落实岗位权限控制、岗位权限管理,坚持分级负责、岗位制衡、系统赋权、风险可控原则,认真落实单位负责人为本级岗位权限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单位内部成立了业务运行岗、基金财务岗、数据管理岗位和稽核内控岗,并配备专职人员分级负责,风险防控体系日益健全。今年以来,共开展会审15次,专项稽核、实地稽核、业务抽查62次,跟踪业务流程180余项,全方位、全流程监控基金收支业务。

三、在扩面宣传上下细功夫,打造“全覆盖社保”

    一是持续做好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公众号、政府网站等新媒体线上方式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截至目前,在淄博日报、市人社局网站、县政府网站、沂源融媒、沂源通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稿100余篇,努力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互相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格局。

    二是开展社保政策现场解读。采取赶大集、进企业、进社区等传统方式发放宣传材料,帮助群众现场办理社保业务,让社保政策进入千家万户,提高政策知晓度。通过算明白账,宣传好“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引导未参保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断缴人员续缴社保费。

    三是坚持依法依规督导企业及时参保足额缴费。通过委托第三方稽核、现场稽核、提报行政执法、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督促企业为劳动者及时参保,按时足额缴费,与税务、法院等部门开展深度协同,为企业负责人讲好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法律责任的法治课,对不依法依规的企业联合惩戒,坚决查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在资格认证上下真功夫,打造“便民社保”

        一是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党建与静默认证“双向赋能、双促双融”创新试点工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选取南麻街道鲁阳社区和燕崖镇姚南峪村开展先行试点工作,以基层党组织为依托,创新设立“社保综合服务网格化”工作模式,将资格认证经办服务延伸至每个街道、村居。以县级经办机构为一级网格,镇(街道办)为二级网格,村(社区)党支部为三级网格,在全县范围基层党支部内选聘确定487名网格员,构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体系,动态掌握网格内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完成基层村(社区)党组织内党员、群众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

    二是开展上门走访慰问实践活动,打通业务经办最后一公里。重点走访有老党员、困难党员、独居、空巢、失能老人等特殊家庭,将社保经办服务送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险待遇查询、待遇资格认证等社保业务帮办、代办、上门办服务。全面推广普及使用“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更加高效、便捷的方式完成资格认证。全县15万待遇领取人员静默认证率近100%。

       三是充分利用大数据,采取部门联合互通共享的方式建立起与民政、公安、法院、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信息数据共享的工作机制,每月将疑点人员信息下发至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由村(社区)党支部协助核实疑点人员情况。同时,严格实行死亡“零报告”制度,由村(社区)党支部每月上报本支部内党员群众减员情况表,防止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现象发生,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图文|刘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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