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有你有我——沂南县城关实验中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城关实验中学 Blue
创建于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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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十禁止”

在森林防火期内,除经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我县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1.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生火取暖、篝火、火把照明、户外露营用火、烧蜂、烟熏捕猎、投放空中移动火源;

2.严禁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焚烧垃圾、倾倒祭祀废弃物、堆积农业废弃物和林地抚育、清理隔离带等产生的可燃物;

3.严禁农林生产、果树病虫害防治、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

4.严禁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

5.严禁举办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时使用明火;

6.严禁违规经营、举办未采取防火措施的野外赛事活动和走非正常线路徒步、攀岩和到未开发或未对外开放区域游玩;

7.严禁私拉电线乱接用电设备、裸露架空线路、使用电猫违法狩猎、随意用火和工程机械露天实施切割、焊接、破碎作业;

8.严禁车辆未采取防火措施进山入林和随意向窗外丢弃烟头等火源;

9.严禁破坏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识、瞭望台、护林房、通讯基站、水管网、储水设施、防火通道等设施设备;

10.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及家长朋友:

森林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和责任。

当前,全县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建设好我们美好家园,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每位家长、学生要带头遵守和维护好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共同做好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

1、遵守火源管理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最基础、最关键是工作是抓住源头,严管火源。为此,家长要从防火教育入手,要严肃教育子女,使其认清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2、在森林防火期内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不在林区吸烟、上坟烧纸、用明火照明;不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不在林区附近烧山、烧荒、烧田埂、烧草堆秸秆垃圾等;不在林区野外烧火取暖;不在林区向车外扔烟头;不让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燃放烟花爆竹;不让中小学生及老弱病残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3、学生及家长要互相监督家人和邻居,不能野外用火。明确防火责任和失火承担的后果,未成年人引发的山林火灾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监护人和监护单位负责。

4、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发现森林火情,中小学生首先要做的就是逃生到安全地区,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19”和“3260110”。禁止中小学生参与扑救火灾,。

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使家乡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沂南县教体局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沂南县城关实验中学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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