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新学期!

大荔县荔东小学

2024年春季资助政策宣传



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学前一年750元/生/学年,其余阶段幼儿资助标准由市县自主确定。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两免一补”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2)、资助范围由教育部门批准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公、民办小学和初中学校。

(3)、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天4元,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每学期625元。非寄宿生:按寄宿生补助的50%给予补助。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1500元/生/学年,特别困难的学生2500元/生/学年。

4.国家免学杂费

免除标准按照2015年秋季学期以前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确定: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生/学期,城市高中350元/生/学期,农村高中200元/生/学期。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5.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员,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

6.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7.国家助学金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贫困程度分为2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1500元/生/学年,特别困难的学生2500元/生/学年。

五、资助对象及范围

8.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

9.资助覆盖范围: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优先补助已脱贫家庭子女(十三五期间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脱贫不稳定家庭子女、特殊教育学生、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幼儿)。

简篇-“爱心助学 情暖校园 ”——大荔县荔东小学2023年秋季资助政策宣传

  资助点燃希望,爱心助力前行。让我们积极践行教育资助的责任,进一步宣传学前资助工作,不断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学前资助工作的满意度,并将竭尽所能,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让家庭困难孩子应享尽享。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