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地桩、地锁挤占城市道路,侵占公共区域当自家停车位,占路经营……这些“霸道”行为影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侵害公共利益。
近日,梅江街综合执法大队在辖区巡查时,发现从天潇园西北门至东北门外侧便道上,存在多处私装地锁。“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安装的,只知道有些是最近才看见的,特别不方便”,附近居民向执法人员人员反映,这些地锁占据了半幅便道,不但影响通行,而且夜间很容易绊倒人。
根据群众反映和现场勘察的情况,梅江街综合执法大队果断出击,利用2月23日-2月27日五天的时间,使用工具集中对违规地锁进行了拆除,进一步规范了停车秩序,保障居民的出行安全。做到还路于民。
在拆除期间,有居民提出了反对意见,对此,队员们在现场耐心听取了群众诉求,同时向其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私装地锁的危害性。
有群众信访举报称,在云水园小区北侧,疑似有人员占用公共用地开设快递驿站,进行经营活动。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核实后发现,快递驿站的确占用了公共用地,在联系到该驿站负责人后,执法人员向其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相对人对其错误行为表示认可,后续积极将配合调整。
道路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有使用。梅江街综合执法大队温馨提示:
1.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6条,未经批准或者不按批准内容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2.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9条,擅自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梅江街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私占公共资源、影响消防和市政基础设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