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发县(区)《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人防工程电动自行车停放要求的通知》文件;
二.检查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三.陪同吴副主任到市城管局协调推进道路移交问题,与市路灯管理所、市政道路养护中心现场对接道路移交事宜。
四.完成人防工程质监2次;
五.报送省办各类报表、材料;
六.协助曾家园项目代建单位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
一.印发县(区)《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人防工程电动自行车停放要求的通知》文件;
二.检查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三.陪同吴副主任到市城管局协调推进道路移交问题,与市路灯管理所、市政道路养护中心现场对接道路移交事宜。
四.完成人防工程质监2次;
五.报送省办各类报表、材料;
六.协助曾家园项目代建单位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