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9日,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号市监所继续对辖区内引导商户积极配合开展全面禁塑工作,不得销售、使用或者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储存和使用禁止目录内塑料制品的行为,落实《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相关规定。
此次共检查餐饮店2家,商超3家,水果摊3家,农贸市场1家。
下一步,本号所将持续推进禁塑工作,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沿街铺面等区域为重点,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储存和使用禁止目录内塑料制品的行为,加强禁塑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2024年2月29日,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号市监所继续对辖区内引导商户积极配合开展全面禁塑工作,不得销售、使用或者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储存和使用禁止目录内塑料制品的行为,落实《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相关规定。
此次共检查餐饮店2家,商超3家,水果摊3家,农贸市场1家。
下一步,本号所将持续推进禁塑工作,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沿街铺面等区域为重点,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储存和使用禁止目录内塑料制品的行为,加强禁塑工作的宣传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