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镇青龙幼儿园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可燃物多,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林草生态资源安全,是每一所学校、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本着“家校联动,群力共防”的原则,以达到“教育幼儿,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工作实效,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幼儿和家长朋友积极行动起来,和我们一道共同努力,共同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火事关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要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人人防火、事事防火、时时防火、处处防火”的森林防火意识。

       二、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必要的生产用火必须经申请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用火。

      三、幼儿要做到“六不”:(1)不带火种进入林草区;(2)不在林草区玩火;(3)不在林草区丢弃火种;(4)不在林草区及边缘放鞭炮;(5)不在林草区野炊、烧烤;(6)不参加扑救山火行动。

       家长要做到“十不”:(1)不在野外用火;(2)不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3)不在林草区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烟花、放孔明灯;(4)不在户外吸烟、乱扔烟头、点火把照明;(5)不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6)不在野外烤火取暖、生火野炊;(7)不在林草区内烧烤食物和野炊活动;(8)不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警示牌、瞭望台(哨);(9)不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10)不在林区乱砍乱伐树木。


       四、各位家长要全面加强对幼儿的监管,未成年人玩火或者痴、呆、聋、哑等限制行为能力人员引发的火灾,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图文:钱四丽

审核:王雄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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