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园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

沙田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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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您好,感谢您的孩子就读本幼儿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要求,我园会为在园的孩子落实好资助申请的审核工作。为了您能更好地了解资助工作的内容,我们将有关政策和要求告知如下:

01资助对象

(一)受资助幼儿园

1.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含幼儿班)

(二)受资助幼儿(3-6岁广东省常住人口)

资助对象为有学籍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脱贫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低收入家庭;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儿童;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02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温馨提示

1.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由家长(监护人)在2024年9月15日前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到班级老师进行申请,超过时间节点未提出申请,则视为主动放弃。

2.谨防诈骗,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名义的诈骗电话。如有疑问,请直接与幼儿园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我园的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为:0763——3810528;1338070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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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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