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反洗钱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02 洗钱罪上游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含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
#03 典型“校园贷”“套路贷”话术:
“低门槛!高额度!无风险!”
“三分钟审核,五分钟放款”
“月息不到XX,无需抵押”
……
#04 警惕“校园贷”“套路贷”:
各类电信网络诈骗中,“校园套路贷”的特点是无抵押、易办理,点点手指贷款到账。但其利率高、贷期短、利滚利,让贷款学生陷入借新还旧、越还越多的困境。2020年12月,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校园套路贷”典型案例。
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刘某、彭某威、林某某等12人利用“存管家”(原名凭证云)网络贷款平台,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进行借贷诈骗。被告人利用微信与借款人进行联系,并对借款人进行审核:查看借款人的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信息、预留借款人电话及其通讯录其他联系人(主要为父母)的联系电话,经审核,如该借款人确系在校学生即放款。一般情况下,平台向学生放款1500元,实际到手1000元,期限为7天,到期后还款1500元。借款人的还款率越高,借款额度就会逐步增加以获取最大利益,借款利息最高达50%。
如发现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被告人会将借款学生介绍给群里其他放款人进行再次借款,用来偿还第一次借款。如此循环往复,导致借款学生被微信群放款人轮流放贷,额度越来越高,最终无力偿还。随后,被告人不断拨打借款学生预留的父母及朋友电话,利用语言威胁、短信骚扰等方式催缴还款,对借款人及其父母、朋友的学习、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2018年10月,被告人谢某某、李某加入被告人刘某的放贷团伙,利用“存管家”平台进行网络放贷,由刘某出资提供放贷资金、租房并购买电脑、手机短信“轰炸器”等。2019年春节后,被告人李某、吴某加入该团伙。经陕西鸿信司法会计鉴定所审计,2018年至2019年期间,该团伙共向456人次发放贷款630007.21元,其中,向本案受害人曹某某、周某等11人共计放贷56506.7元,收回贷款133344.81元,差额76838.11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彭某威等多名被告退赔相关受害人损失,法院分别判处该校园贷犯罪团伙主要被告人2年6个月到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预防“校园套路贷”,学生、家长、学校及全社会都应行动起来,宣传“校园套路贷”的套路及其危害,避免更多学生上当受骗。(案例供稿: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法官郑鼎丽)
新闻来源【宁夏法制报】
#05 “校园贷”“套路贷”危害无穷:
1.具有高利贷性质。不法分子将目标对准学校,利用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势,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
2.利用借款人的攀比心理。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高利贷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不良恶习,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
3.采用各种非法手段讨债。一些放贷人进行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裸照等,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4.进行其他犯罪。放贷人的黑钱极有可能涉及洗钱犯罪
#06 监管部门严厉打击:
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积极配合打击惩治“套路贷”引导并推动消费金融业务创新。
2019年11月,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印发《关于做好配合打击惩治“套路贷”加大消费金融业务创新的通知》(上海银发〔2019〕215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提高商业银行思想认识、加大消费金融创新力度、有效履行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严防信贷资金流向“助贷平台”等方面对下一阶段商业银行信贷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应从政治高度认识打击惩治“套路贷”等非法借贷活动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上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宽个人普惠融资渠道,“开前门、堵后门”,压缩非法借贷滋生空间。强化内部督导检查,及时开展风险排查,把打击惩治“套路贷”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结合起来。积极配合协助调查,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密切关注群众上访、举报及舆情信息,及时向金融管理部门反馈非法借贷线索。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走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校园行”专场宣传活动
2020年9月由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和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联合主办,人民银行浦口支行、农业银行江北新区分行协办,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承办的“金融知识普及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走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针对目前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现象已成为危害学生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的重要隐患。活动现场通过展播《人生没有橡皮擦》《远离校园贷 青春不欠债》等宣传视频、表演以防范不良校园贷为主题的小品,情景再现常见金融诈骗犯罪套路,深刻揭示“校园贷”“套路贷”、电信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增强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来自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的金融知识宣传小分队向在场学生分发《反假小超人教您识骗术》以及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等宣传资料,将金融宣传延伸到课下,进一步巩固和加深了学生们对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认知。
#07 对“校园贷”“套路贷”说不:
1.警惕消费金融,p2p网贷平台,线下小贷高利贷等机构打出的宣传语
2.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借钱走正规渠道
3.误入陷阱时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一旦遭遇暴力催债、侵权,要及时报警。
转自 | 修武农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