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庆阳供电公司法纪教育“每周一学”典型案例

国网环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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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江苏连云港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灌云分公司小伊业务所运维采集班副班长茆彦华(非党员)违规经商办企问题。

茆彦华担任小伊业务所运维采集班副班长期间,与妻子周某梅、儿子茆某等注册成立关联企业连云港华尔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之创新能源有限公司,茆彦华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及亲属从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同时,茆彦华还提供不实信息给社会人士钱某贵,在媒体、网络等媒介传播发布不实文章,对灌云县人民政府、国网灌云县供电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茆彦华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依据《连云港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国网灌云县供电公司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茆彦华公司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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