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一高层住宅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为深刻汲取火灾教训,预防电动车违规停放引发火灾风险,维护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城鑫物业公司聚锦园小区项目部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小区安全排查行动,扎实安全责任,杜绝安全漏洞,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小区氛围。
废纸箱、旧报纸、电动车……在楼道、楼梯间、阳台杂乱堆放的情况在小区屡禁不绝,这些看似无害的杂物,绝大多数都是易燃物,遇到明火很容易点燃,更严重的是阻碍逃生路线,把安全通道变成了“危险通道”。
打开生命通道
规范停车秩序
提升安全意识
楼道堆放杂物存在哪些隐患呢?
1、容易引发火灾
楼道堆放的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纸制品等等,都是可燃物,稍遇明火就可能引起火灾。楼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抽烟随便乱扔烟头者有之,儿童玩火、燃放爆竹者有之,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2、影响疏散逃生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楼内住户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
3、影响环境卫生
楼道里堆满了杂物,占据、遮挡了地面以及墙壁的很大一部分空间,导致保洁人员无法对这里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洁,久而久之,堆放杂物的地方也就成了卫生清理上的“死角”,脏乱不堪。
4、影响邻里关系
消防通道属于公共区域,不允许私自占用,对于附近邻里,尤其是同一层的邻居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恶劣影响。
重点警示
1、《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城鑫物业人
在此号召广大业主朋友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
请您及时清理自家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
电动车规范停放,安全充电
勿拿生命当儿戏
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